"Life After Pi"並不是"Life of Pi 少年Pi的奇幻漂流"的續集,Life After Pi是一支紀錄片,由一個名為"Hollywood Ending Movie"的組織所製作,描述製作電影少年Pi的美國特效公司R&H宣告破產倒閉的事件始末以及後續發展,如何影響全球的特效社群,並凸顯出美國電影產業鏈的矛盾情況。影片片長30多分鍾,選在去年"奧斯卡事件"發酵的同一天2/25號做網路公映,因為影片只有英文字幕,但是內容小編看了之後覺得頗有收穫,所以就大膽摘譯了大部分內容,截頭補尾成為一篇完整文章,並在最後補上最新的後續發展。快速摘譯,如有問情還請留言討論,英文很強大的朋友,建議直接觀看英文影片,對岸翻譯的中文版出現啦!請點連結觀看~
LIFE AFTER PI
"在Pi之後"是一部紀錄片,關於洛杉磯的特效公司 Rhythm & Hues(R&H),他們在財務惡化倒閉之後兩週憑著電影"Life of Pi(少年Pi)"得到了奧斯卡最佳特效,影片記錄著這段急轉直下的事件發展對全球特效人和電影產業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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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ythm & Hues(R&H)
創立於1987年,曾經參與製作145部電影,雇用過上千名藝術家,第一個接到的案子是一個電影公司的Logo動畫,那時電腦動畫才剛起步,但是這群人就已經看到CG角色動畫的遠景(編:R&H的強項就是在寫實的生物動畫),後來他們也確實爬到了業界頂尖的位置,巔峰之作正是少年Pi中那隻栩栩如生的老虎。R&H的公司文化也非常棒,讓人感覺這不只是一間公司,更像是一個大家庭。
2003-2013年
全世界有21間著名的大型特效公司關門或倒閉,但是這段期間最賺錢的50部影片,卻有49部和電腦特效息息相關,而且電影的整體票房更是隨著特效進步逐年成長,現在幾乎已經沒有賣座電影不用到大量特效,但是,電影的營收成長卻和特效公司的收入脫鉤,特效產業的商業模式變得很糟糕。而且大家都忘了製作特效的不是電腦,而是電腦背後的許多藝術家,投入大量時間,追逐自我實現以及客戶要求的完美。
電影公司
對特效的計價方式通常是看有幾個鏡頭、時間長短而定,但是對特效公司的成本面來講,人事費用是最重要的。當一個案子開始時他們會找來許多藝術家加入團隊,但是案子何時結束卻是由電影的"上映日期"來決定,所以當電影拍攝進度落後時,或是電影公司決定延期上檔時,特效公司的結案期限便會往後延,必須承擔更多的成本支出,製作期拖愈長,燒的錢也愈多。另外,由於全世界的特效公司都在競爭六大片商的案子,因此這給了電影公司莫大的權力。所以,為了用更低的價錢爭取案子,特效產業的商業模式也逐漸改變,很多公司為了節省稅金或得到政策補貼,選擇離開美國前往加拿大或世界其他地方設立分公司,你不願意電影公司也會強迫你這麼做,因為他們希望能盡可能的壓低成本,看你們殺價競爭,血流成河。
特效動畫師
個人亦陷入窘境,因為團隊(人)必須跟著案子走,當案子被移往國外製作時,所有特效師就必須選擇是否要離鄉背井隨著合約飛到世界各地去工作,與他們的家人分離,在異鄉租房子做個半年一年,然後被解雇或是再簽約投入下一個案子。但是,人們並不是活著只為了工作賺錢,而是要活的像個人,與家人生活在,有一個家。每半年就換一個地方住,長期下來,這會讓人無法生活。有些特效師後來甚至以"飯店"為家,四處流浪。超時工作也是個問題,每個特效師平均會在一個案子上工作一年,最後一個月會每天工作超過100小時,當中極少人能見到導演,所以他們往往會"超過"的工作。(編:可能因為在指示不明確的狀況下做了許多白工,或是導演不用功,以及特效師自身追求完美的藝術家性格)
訂死的價格,變動的內容
因為CG技術的進步,現在拍電影愈來愈靈活,導演愈來愈能隨心所欲,因此鏡頭常常會在各個階段增減刪修,當然,你能理解也許這就是個"拍電影"的過程。但是,讓我們來看看其他產業,為什麼我們要蓋一棟摩天大樓或機場時可以很明確,那是因為蓋房子需要"藍圖",藍圖以外的東西可以不必理會,所以我們可以去很仔細的計算每一顆磚頭、每一片玻璃的價錢,訂出合理預算。我們常說,要蓋好一棟房子你必須要有紮實的地基,那為什麼拍電影卻不必呢?
又因為電影公司用一整個案子來計價,所以,當鏡頭改變,影片長度出現變化,畫面裡多出了角色,從一隻老鼠變成了幾千隻老鼠,特效公司就必須去向電影公司證明,這是導演額外添加的,這不是當初說好的,但"舉證"這種事非常困難,而且傷害彼此的關係,更不用說最後是否真的能拿到追加的錢。
修改特效
並不容易,尤其像我們在少年Pi裡做了很多那種大規模的流體模擬,花了許多時間,按著他們的要求讓這道浪從這邊來,往那裡去,雨要下的如何又如何,最後,把成果給他們看時,他們卻突然說,這裡不應該下雨的...。所以,我們摸摸鼻子拿回去重做,然後又給他們看,他們又出現新的說法,於是這樣來來回回直到期限逼近。
做特效
有時就像你開著車,但卻不知道油箱裡還有多少油,要往哪裡去,現在拍電影已經不用像以前一樣現場決定所有事情,這讓導演可以把問題愈來愈往後挪。更奇妙的是,很多時候當你知道對方有個明確方向時,你想說那很好,因為來來回回最終總會走到那個地方。但是,常常發生的是,你們都確認了那個方向,也朝那裡走了快半年,但總是那麼令人錯愕,對方突然決定掉頭轉向,要你朝著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方向。
實拍現場
電影公司絕不可能允許導演一個搭景拍了一、兩週的戲之後,突然說要整個拆掉重搭一個新的,然後再拍兩週,絕不可能!因為現場工作人員都是拿時薪的,拍愈久就燒愈多錢,這對電影公司來說會是很沉重的負擔。所以電影拍片現場的工作節奏都非常緊湊,導演也會很專注,因為所有人都在等他下指令,所有人都必須在有限時間內擠出最棒的創意成果。這個道理其實在電腦特效也應該是一樣的,但今天只因為做決定的那些人(導演、片商)不必在現場,一切就變了調。
沒錢了
當2012年我們知道快付不出錢時,我們就積極的去找錢,飛了四趟中國,去了好幾次香港、台灣,還雇用了一個投資銀行家來幫忙整頓財務,公司到處傳著八卦耳語,搖搖欲墜。本來一個案子準時結案拿到錢,就能去付另一個正在製作中的案子支出,但是結案卻延期了(編:少年Pi就搞了整整五年),一個影響一個,最後就變得一發不可收拾,出現了1,500-2,000萬美元的資金缺口。
開了很多會,見了很多人,本來以為一切都談好了,禮拜一錢就會進來,結果最後什麼都沒發生,最後關頭時我們有想過,可以讓大家減薪,或是裁掉很多人,或是要求大家瘋狂加班卻不給加班費,或修改合約,但是我們後來想到這麼做會毀了R&H,以及他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文化",所以我們最後沒有這麼做,我們選了破產清算。但事後想想,也許我們應該再積極一點。
2013年2月10日
週日R&H宣告破產,254名員工在三個小時內被解雇,並且沒拿到兩週的薪水。所有人都很傷心,因為這是一間那麼好的公司,員工管理階層彼此之間的相處非常融洽,公司文化令人羨慕,累積了25年的歷史,今年還被提名了兩個奧斯卡獎,卻必須吹熄燈號。
奧斯卡
在R&H破產兩週後頒獎,R&H獲得了最佳特效獎項,4個人上台領獎,當發表感言提到破產事件時就被無禮的大白鯊音樂所打斷,44.5秒麥克風就被消音下台,反觀最佳攝影Claudio Miranda同樣靠著少年Pi拿獎,一個人就講了一分鐘,而且沒被消音。這是羞辱所有特效人的窘迫時刻,一切都說明了這個產業有著嚴重問題。而少年Pi的導演李安意外的在奧斯卡感言裡漏了R&H,這支做了接近影片75%視覺呈現的團隊,這個無心之過以及關於希望特效更便宜的談話讓整個事更火上澆油,引發全世界VFX社群的憤慨,以及全球媒體的關注,還有接下來的一連串綠幕運動。
綠幕運動
在網路上引發了大量討論,雖然沒人確定如何才能改善現狀,但是卻有許多人開始思考這一切究竟為何發生?R&H是一間技術頂尖的公司,在世界各地擁有六個分部,也得到了很多外國政府的租稅優惠,還拿了好幾座奧斯卡獎,該做的他都做了,這樣的公司為何還是會走上破產一途?哪裡出了問題?未來該如何改善?各種觀點的文章與評論紛紛出現,雖然沒有一個清楚的答案,但是至少開啟了一個正確的方向-思考與討論。
世界不斷變動
我們瞭解,世界不斷變動(Change),經濟環境和科技發展都在變動,人也不斷在變動,VFX是門生意,也不斷的在變動,儘管大家已經瞭解到變動在所難免,但是很多人還是受到R&H破產的影響,難過傷心,備受打擊,甚至選擇離開產業,他們或許要的只是多一點的鼓勵和讚美。而且,我相信藝術家永遠是藝術家,不會因為你今天公司關門了,你就說他已經不是個藝術家了,他到哪都還是個藝術家。所以,我覺得這是個過程,最終,你必須去喜歡它。破產之後,電影公司終於借了我們一點錢,讓我們完成手上與他們有關的案子,案子結束,所有人再次被裁掉。公司賣給了外部投資人,他們重新找人投入這個充滿不確定性的產業。今天我們要更努力的去說服藝術家、製片、政治人物來改變好萊塢,讓這個產業能(在美國)永續發展。
持續努力
美國總統歐巴馬到洛杉磯夢工廠參訪,暢談娛樂產業對美國經濟動能的重要性,提供工作給數千個中產家庭時,特效藝術家們正在場外集結抗議,企圖引起媒體更多注意。2014年3月2日奧斯卡頒獎典禮特效師們將再次集結,表達他們的立場與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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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片之外 - 對海外特效課稅
就在今年2月,MPAA美國電影協會成功遊說了美國政府對所有海外錄製的數位影片加課進口稅,包含成品以及用數位傳輸的半成品,用來打擊盜版輸入,提高在國外拍片的成本,讓片商選擇多留在美國本土拍片,保持電影產業的競爭力。有個腦筋動得快的特效部落客Daniel Lay就雇用了律師,主張既然數位影片可以課進口稅,那自海外輸入的數位影片部分內容(像是特效)自然也必須課稅,希望能藉此提高特效外包海外的成本。不過,MPAA馬上回應說:特效應該是屬於"服務"(service)而不是"商品"(goods),看似同類卻大不同,就像蘋果與橘子的差別一樣。只是這個說法很多記者並不買帳,因為既然實拍(live-action)影片MPAA認定是商品,那為何用數位方式產生的影片就變成"服務"了?特效師在貢獻他的專長時,他同時也生產了什麼東西,那應該可以被認定是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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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
編輯撰文
WRITTEN BY SHIH-YAO